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标准主要依据《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现场评定标准》进行,该标准规定了消防验收的内容、程序和技术要求,并提供了评定方法。消防验收的评定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评定过程中,需要对涉及距离、宽度、长度、面积等可测量的指标进行现场测量,对消防设施的功能进行现场测试,并通过现场检查和专业仪器对消防产品进行现场判定。
具体评定步骤如下:
资料审查 :审查包括消防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材料合格证明文件、施工和工程监理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等。现场抽样检查及功能测试
对建筑防(灭)火设备的外观进行现场抽样检查。
通过专业仪器设备对涉及距离、宽度、长度、面积、厚度等可测量的指标进行现场测量。
对消防设备的功能进行抽查测试。
对消防产品进行抽查,查对其市场准入证明文件。
对其他涉及消防安全的项目进行抽查测试。
子项评定
子项按其影响消防安全的重要程度分为A(重点项目)、B(主要项目)、C(一般项目)三类。
根据对建筑工程消防功能实现的影响及其整改的难易程度,子项质量缺陷划分为严重缺陷(A)、一般缺陷(B)、轻度缺陷(C)三类。
单项评定:
由若干使用性质或功能相近的子项组成并涉及消防安全的项目,如建筑内部装修防火、防火分隔、防烟分隔、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
综合评定:
依据资料审查和各单项检查结果做出消防验收结论。
评定结论:
根据评定结果,消防验收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若存在严重缺陷,评定为不合格;若存在一般缺陷或轻度缺陷,需根据整改难易程度进行整改,并重新评定。
建议在实际应用中,应严格按照上述标准进行操作,确保消防验收的准确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