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与请示是两种不同的上行文,它们在多个方面存在明显的异同:
行文目的
请示:旨在请求上级批准、指示,需要上级审批,重在呈请。
报告:是向上级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建议,答复上级询问,一般不需上级答复,重在呈报。
行文时间
请示:必须事前行文,不能“先斩后奏”。
报告:一般在事后或者工作进行过程中行文。
主送机关
请示:一般只主送一个直接上级机关,不宜多头、多级主送。
报告:有时可多级多头主送,如情况紧急需要上级领导机关尽快知道的灾情、疫情等。
受文机关处理方式
请示:均属承办件,收文机关必须及时处理,明确作答,限期批复。
报告:多属阅知件,除需批转的建议报告外,收文机关对其它报告都不可作答复。
涉及内容
请示: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批准、指示,凡是下级机关、单位无权处理、无力解决以及按规定应经上级机关批准认定的问题,均可写为请示。
报告:内容可以包括各方面工作的基本情况、对问题的认识、获得的经验教训、存在的具体问题、解决问题的措施和过程、取得的成效、今后的打算等。
语气和风格
请示:常常使用委婉的措辞,表达对上级意见的尊重和期望的建议。
报告:通常更加客观、中立,强调事实性和准确性。
结束语
请示:在结束时用“特此请示”、“特此请示,请批示”、“请审示”等。
报告:用“专此报告”、“特此报告”等。
其他
篇幅:请示一般比较简短,一般不超过1500字;报告的内容涉及面较为广泛,篇幅一般较长,但一般不超过3000字。
格式:请示和报告都使用上行文格式,要求用具体的事实和确凿的数据叙述,用语要明确,语气要得体。
总结:
相同点:行文方向相同,都是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的行文;行文规则相同,不能抄送下级机关;表达用语相同,都要求用具体的事实和确凿的数据叙述;公文格式相同,都使用上行文格式。
不同点:行文目的、内容、时间、主送机关、受文机关处理方式、涉及内容、语气和风格、结束语、篇幅等均有明显区别。
建议在实际工作中,根据具体情况和需求选择合适的文种,避免混淆使用,确保公文处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