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

时间:2025-02-13 05:44:24 单机游戏

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如下:

评价指标

基本项目: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除水温、总氮、粪大肠菌群以外的21项指标进行评价。水温、总氮、粪大肠菌群作为参考指标单独评价(河流总氮除外)。

营养状态评价指标:湖泊、水库的营养状态评价指标包括叶绿素a(chla)、总磷(TP)、总氮(TN)、透明度(SD)和高锰酸盐指数(CODMn)共5项。

数据统计

周、旬、月评价:可采用一次监测数据评价;有多次监测数据时,应采用多次监测结果的算术平均值进行评价。

季度评价:一般应采用2次以上(含2次)监测数据的算术平均值进行评价。

年度评价:国控断面(点位)每月监测一次,全国地表水环境质量年度评价以每年12次监测数据的算术平均值进行评价。对于少数因冰封期等原因无法监测的断面(点位),一般应保证每年至少有8次以上(含8次)的监测数据参与评价。

评价方法

河流水质评价方法

断面水质评价:河流断面水质类别评价采用单因子评价法,即根据评价时段内该断面参评的指标中类别最高的一项来确定。描述断面的水质类别时,使用“符合”或“劣于”等词语。

河流、流域(水系)水质评价:当河流、流域(水系)的断面总数少于5个时,计算河流、流域(水系)所有断面各评价指标浓度算术平均值,然后按照单因子评价法进行评价。

湖泊、水库水质评价:可采用单因子评价法或综合指数法进行评价。

评价结果

评价结果应反映地表水水质的类别和营养状态,并给出相应的评价结论和建议。对于达到或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Ⅲ类标准的水源地,达标率为100%。

建议在实际应用中,结合具体的水域类型和功能,选择合适的评价指标和方法,确保评价结果的全面性和准确性。同时,定期更新监测数据,以便及时反映地表水环境质量的变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