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是为了保障旅馆业的正常经营和旅客的生命财物安全,维护社会治安而制定的。该办法规定了旅馆在开办、经营过程中需要遵守的一系列治安管理规定。
主要内容概述
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经营接待旅客住宿的设施,包括旅馆、饭店、宾馆等,无论其经营形式如何。
开办要求:
开办旅馆需要具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并获得市场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的许可证。
治安管理:
旅馆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管理制度,设置治安保卫组织或指定安全保卫人员。
旅客登记:
接待旅客住宿时,必须登记旅客的身份证件,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接待境外旅客时,还需在规定时间内向公安机关报送住宿登记表。
财物保管:
旅馆应设置旅客财物保管箱或保管室,并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工作。
禁止行为:
旅馆内严禁卖淫、嫖宿、赌博、吸毒、传播淫秽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同时,旅客不得携带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和放射性等危险物品进入旅馆。
法律责任:
违反上述规定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条款进行处罚,包括拘留、罚款等措施。
违规处罚
未经许可擅自经营或经营未获许可的行业的,将面临拘留和罚款。
旅馆工作人员未按规定登记旅客信息或未制止危险物品带入的,将受到罚款处罚。
旅馆内发生违法犯罪活动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总结
《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通过明确旅馆在治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规范了旅馆的经营行为,保障了旅客和旅馆的安全。旅馆业者必须严格遵守这些规定,以确保其业务的合法性和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