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列金额和暂估价在工程预算和合同管理中都有特定的含义,它们主要用于预算编制和合同管理中,但功能和使用场景有所不同。以下是它们之间的主要区别:
定义
暂估价:是指在招标阶段,由于某些材料、设备或服务的价格暂时无法确定,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提供的临时性估价。暂估价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工程设备的单价、专业工程以及服务工作的金额。在竣工结算时,暂估价会根据市场实际价格进行调整。
暂列金额:是指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这笔费用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暂列金额具有不可预见性,招标人有权全部使用、部分使用或完全不使用。
使用方式
暂估价:作为标准不明确或者需要由专业承包人完成,暂时又无法确定具体价格时采用的一种价格表现形式。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待实际采购或完成后再进行调整,以反映市场真实价格。暂估价部分在竣工结算时会根据市场实际价格进行调整。
暂列金额:属于工程量清单计价中其他项目费的组成部分,包括在合同价之内,但并不直接属承包人所有,而是由发包人暂定并掌握使用的一笔款项。如有剩余应归发包人所有。
目的
暂估价:主要用于明确项目中某个部分的初始价格,例如专业工程、材料、设备等的费用。这部分金额通常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待实际采购或完成后再进行调整,以反映市场真实价格。
暂列金额:用于预留项目中可能出现的不确定费用,包括设计变更、额外工作、市场价格波动等。它是预算的一部分,但具体金额在工程进行中根据实际情况可能增加或减少。这部分费用通常由业主或项目方承担,不计入工程结算的固定成本。
结算方式
暂估价:结算时按实际的价格进行调整,如采用招标方式确定价格,就按招标后的中标价格结算;采用询价方式确定的,就按双方确认的价格结算。
暂列金额:结算时,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进行结算,余额归建设单位所有或者按合同约定处理。
总结:
暂估价是对已知部分的预估费用,主要用于明确项目中某个部分的初始价格,待实际采购或完成后再进行调整。
暂列金额是预留的、不确定的费用,用于应对可能发生的未预见费用,如设计变更、额外工作、材料价格波动等。
建议:
在工程预算和合同管理中,合理设置和使用暂列金额和暂估价,可以有效应对项目中的不确定性和风险,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和成本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