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人员交接清单应包含以下内容:
交接日期 :明确交接工作的具体日期。库存现金
账面余额
实存现金
现金日记账
库存国库券:
金额及核对情况
银行存款余额
银行账户余额
银行对账单
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移交的会计凭证、账簿、文件
本年度现金日记账
本年度银行存款日记账
空白现金支票
空白转账支票
托收承付登记簿
付款委托书
信汇登记簿
金库暂存物品细表
银行对账单(1-10月份)
未达账项说明
印鉴
财务处转讫印章
现金收讫印章
现金付讫印章
交接前后工作责任的划分
交接前出纳责任事项负责人
交接后出纳工作负责人
交接清单的签字
移交人签字
接交人签字
监交人签字
其他重要事项
未完成事项
需要继续跟进的事项
相关工作联系部门及人员联系方式
建议:
交接工作应尽量在月末进行,以确保所有月底之前的凭证、账簿、报表等编制登记完毕。
交接过程中,应确保所有事项均已详细列出并核对确认,避免日后出现争议。
交接清单应一式三份,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各执一份,以便日后查阅和监督。
对于涉及银行账户密码、U盾等重要物品,应当面核对并在交接后及时更改密码。
交接期间,移交人有义务配合接收人完成日常具体事务,确保交接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