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委员会的设置应根据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来确定。以下是具体的设置方案:
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
应当设立党支部委员会。
党支部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一般不超过7人。
党支部委员会设书记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
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
设1名书记,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
党支部委员会的职数
职数应是单数,以3-5人为宜,最多不超过7人。
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增设青年委员、保密委员、统战委员等。
纪检委员的设置
纪检委员是必须设置的,可以由其他支委兼任。
在特定情况下,如党支部需要重点加强宣传工作和党内监督,可以选择不设置宣传委员,而由组织或纪检委员兼任。
任期
村、社区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5年,其他基层单位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届任期3年。
建议
根据党员人数配置:根据正式党员人数合理配置党支部委员会的成员,确保每个委员都能充分发挥作用。
考虑工作需要:在设置委员时,除了基本的组织、宣传、纪检委员外,还可以根据支部的具体工作需求增设其他委员,如青年委员、妇女委员等。
确保纪律监督:纪检委员的设置应遵循相关规定,确保党内监督的有效性。
明确任期:在章程中明确党支部委员会的任期,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以上信息均依据最新的党内相关条例和规定,确保了设置的合理性和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