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瓶安全监察规定》最新版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由市场监管总局发布。此次修订旨在提升特种设备本质安全水平,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进一步规范气瓶生产、检验、使用过程中的技术标准,提升气瓶的安全性与可追溯性,保障公众和生产者的安全。
主要修订内容解读:
气瓶电子识读标志的引入与加强
所有出厂气瓶需设置永久性电子识读标志,能够通过手机扫描识别,实现全生命周期的可追溯管理。
电子识读标志应焊接在护罩上,以确保在定期检验中不会因工艺处理而损坏。
气瓶颜色标志与字样更新
气瓶体显著部位应标注充装单位名称或简称,非重复充装气瓶必须标注“限一次性充装”字样。
明确需符合GB/T 7144《气瓶颜色标志》要求,特殊产品则需遵循相应标准。
型式试验管理升级
对气瓶的型式试验管理进行了升级,确保气瓶在设计、制造、使用等过程中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其他重要内容:
气瓶的分类与检验周期:
盛装腐蚀性气体的气瓶每二年检验一次;
盛装一般气体的气瓶每三年检验一次;
盛装惰性气体的气瓶每五年检验一次;
低温绝热气瓶每六年检验一次。
气瓶的使用与管理:
使用气瓶时应妥善加以固定,避免途中滚动碰撞;
充装有互相接触后可引起燃烧、爆炸气体的气瓶(如氢气瓶和氧气瓶),不能同车搬运或同存一处,也不能与其它易燃易爆物品混合存放。
气瓶的安全附件:
车用气瓶的气瓶瓶阀、安全阀、易熔塞、爆破片、液位限制阀等安全附件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通过此次修订,进一步明确了气瓶在生产、使用、检验等过程中的安全要求和管理措施,提升了气瓶的安全性和可追溯性,为保障公众和生产者的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