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于 2022年3月15日正式发布,并将于 2023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标准在2006年版的基础上,对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和完善以及适当增减,内容更具科学性、实用性,更契合新形势下饮用水卫生安全的要求。
主要修订内容
指标数量调整
常规指标由2006年版的106项修订为97项,包括常规指标43项和扩展指标54项。
新增指标:增加了4项指标,包括高氯酸盐、乙草胺、2-甲基异莰醇、土臭素。
删除指标:删除了13项指标,包括三氯乙醛、硫化物、氯化氰(以CN-计)、六六六(总量)、对硫磷、甲基对硫磷、林丹、滴滴涕、甲醛、1,1,1-三氯乙烷、1,2-二氯苯、乙苯。
指标分类调整
将原标准中的“非常规指标”调整为“扩展指标”,以反映地区生活饮用水水质特征及在一定时间内或特殊情况的水质特征。
部分指标限值调整
调整了包括硝酸盐(以N计)、浑浊度、高锰酸盐指数(以O2计)、游离氯、硼、氯乙烯、三氯乙烯和乐果等8项指标的限值。
删除过渡性规定
删除了针对小型集中式供水和分散式供水部分水质指标限值放宽的暂时规定。
其他修订内容
饮用水消毒剂由1项增至4项,增加了一氯胺、臭氧、二氧化氯、二氯乙酸、三氯乙酸。
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由15项增至20项,增加了耗氧量、氨氮、硫化物、钠、铝。
浑浊度、放射性指标中修订了总α放射性,删除了水源选择和水源卫生防护两部分内容。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生活饮用水,包括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以及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
编制背景
GB 5749-2022《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定起草,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结论
新修订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在保障饮用水安全方面进行了多项改进,旨在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的饮用水卫生安全需求,提供更科学、实用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