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河北办理离婚程序,主要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
申请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申请时需提交结婚证、身份证等证件。
受理
婚姻登记机关在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审查
三十日期满后,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婚姻登记机关会审查双方是否自愿离婚,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是否协商一致等。
登记
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
诉讼离婚
起诉
一方可以向被告住所地(即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起诉时需提交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据材料。
受理
法院收到起诉材料后,会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受理。
调解
法院受理后会先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则进行审理判决。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审理与判决
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法院会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作出裁决。
所需材料
-本人的户口本和身份证
-本人的结婚证
-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或人民法院的离婚判决书
-离婚协议书应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及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注意事项
办理离婚时必须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等证件。
协议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场。
诉讼离婚中,法院调解为必经程序,调解不成的有法院判决。
通过以上步骤,夫妻双方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的方式,按照法律规定的步骤和要求办理离婚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