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撤诉怎么办理程序

时间:2025-01-29 22:39:57 单机游戏

案件撤诉的程序根据不同的法律程序和案件类型有所不同。以下是民事撤诉和刑事撤诉的一般流程:

民事撤诉程序

申请撤诉

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后,进行宣判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诉的要求。

法院审查

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进行审查,申请符合条件的,裁定准许撤诉,案件审理终结;申请不符合条件的,裁定驳回申请,案件继续审理。

撤诉的形式

撤诉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采用书面形式的,裁定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口头裁定的,应当记入笔录。

撤诉的限制

原告撤诉后再次提起诉讼,法院一般会受理,但如果构成重复起诉的法院则不受理,同时也受诉讼时效限制。

刑事撤诉程序

申请撤诉

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或案件当事人发现存在符合撤案条件的情形,准备撤诉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材料,提交给人民法院,正式提出撤诉申请。

法院审查

人民法院对撤诉申请进行审查,若符合撤诉条件,将准予撤诉。

撤诉的条件

申请人必须是原告、上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经原告特别授权的诉讼代理人也可以提出撤诉申请,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也可以提出撤诉申请,但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申请撤诉不影响原告和被告之间本诉的进行。

撤诉的形式

撤诉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材料提交给法院后,法院通过审查,认为符合撤诉条件的,可以作出准予撤诉的裁定;不符合撤诉条件的,法院不应当准许。

注意事项

撤诉必须是原告自愿,并且不得侵犯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申请撤诉必须在人民法院宣判前提出,宣判后原告不能再提出撤诉。

如果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操作还需根据当地法律法规和法院的具体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