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若出现经营异常,可以通过以下步骤移出异常程序:
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输入企业执照名称,查询异常信息。
补报年度报告
对于未按时提交年度报告的企业,应补报未按时提交的年报,并对外公示。补报后,企业可以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公示即时信息
对于未按时公示即时信息的企业,应公示相关信息后申请移出。
解决住所失联问题
若企业因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而被列入异常名录,需提供证明材料,证明企业已通过登记住所重新取得联系或完成住所变更登记,然后申请移出。
提交移出申请
准备相关材料,包括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表、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信用承诺书等,并提交给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等待审核
提交申请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审查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移出条件的,将予以受理并通知企业;不符合移出条件的,将发放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核实与修复
对于需要进一步核实的情况,审查人员应先行受理,并告知申请人需要核实的内容及核查时间。企业需配合提供所需材料,以便顺利完成信用修复。
建议企业尽早补报年度报告或即时信息,并解决住所失联问题,然后按照上述步骤提交移出申请,以确保顺利移出经营异常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