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辞职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提前通知
劳动者需要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如果是在试用期内,则提前3日通知。
提交辞职申请
员工需要填写《辞职报告》,并提交给直接上级或人事部门,同时领取离职手续表。
面谈与挽留
部门主管与辞职员工进行面谈,探讨改善工作环境、条件和待遇的可能性,并尽力挽留。
审批程序
员工提交辞职报告后,需经过所属部门经理签字同意,然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核,最终由总经理批准。
工作交接
员工需将工作交接给指定的同事或上级,确保所有工作内容和项目都得到妥善处理,并办理好相关物品的归还和交接手续。
财务结算
财务部检查员工与公司之间是否存在财务拖欠,如借款、出差报销等,并进行结算。
办理人事手续
员工在得到所有必要的签名和批准后,人事行政部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办理社会保险和公积金关系的转移手续。
备案与记录
人事行政部需要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备案手续,并封存员工的公积金。
工作移交完成
所有交接工作完成后,员工方可离开公司。
领取离职证明
最后,员工领取离职手续表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建议员工在辞职过程中保持沟通的礼貌和专业,确保所有手续和交接工作都按照公司规定进行,以便顺利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