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程序中评估财产的过程涉及多个步骤和原则,以下是一个详细的指南:
前提条件和原则
前提条件:
必须有具有法律效力的破产文书,如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并下达的正式文书。
破产清算组需清查核实企业全部资产并清理债权债务。
原则:
客观、公正原则:以事实为依据,维护债权人、债务人的合法权益,如实反映破产企业资产的现时价值。
快速变现原则:评估考虑资产的快速变现能力和价值。
独立性和科学性原则:资产评估机构独立工作,不受外界干扰,选择合适的标准和科学的方法进行资产评估。
评估范围
主要包括可供分配的资产,如货币资金、对外投资、应收账款、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转让收入等。
不可分配资产,如待处理财产损失、待摊费用及递延资产等,由破产清算组确认。
常见估值方法
现行市价法:在市场上找到相同或类似资产的快速交易价格作为基础评估价格,再考虑差异因素进行调整。
清算价格法:以财产强制快速变现为前提条件,选取清算价格法作为主要方法,考虑财产快速变现对交易价格的影响。
市场法:参考类似资产在活跃市场上的交易价格来确定被清算资产的价值。
成本法:计算重建或重置被清算资产所需的成本,减去折旧等因素后得出价值。
收益法:根据被清算资产未来预期的收益能力来确定其价值,适用于有稳定现金流的资产。
关键考虑因素
资产类别与地区差异:不同类别的资产及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资本市场成熟程度会影响变现率。
财产快速变现的影响:快速变现通常导致交易价格低于市场价,需要用折扣率或变现率参数确定清算价格。
法律法规的限制:对于某些资产,如专用设备和物资,需要按专营行业内的重置价值或可回收值进行确定。
评估结果的确定与应用
评估人员对破产清算的全部财产进行评估,并清查核实破产企业债务。
评估结果用于确定破产财产的总额,并在具体分配时以金钱形式体现。
评估报告应详细阐述评估过程、采用方法及最终结果,为破产清算提供可靠的依据。
流程
成立清算组并进行审核确认。
对企业破产后的所有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核实、注册、编册与价值评定估算。
选择合适的评估方法,如市场法、收益法、成本法等,并进行现场勘查。
编制评估报告,详细阐述评估过程、方法及最终结果。
通过以上步骤和原则,破产程序中的财产评估能够确保评估结果的客观、公正和准确,为破产清算工作提供可靠的依据,从而实现受偿的公平、公正和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