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休庭是法庭审理程序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其具体程序如下:
宣布休庭
审判长或审判员在审理过程中,根据案件需要或出现特殊情况,可以宣布休庭。休庭的决定通常需要说明理由,例如需要休息、进行合议或处理其他事务。
合议庭讨论
在休庭期间,合议庭成员会对案件进行讨论,对证据进行核实或调查。这可能包括对未到庭的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等证据的审查。
通知相关人员
如果需要,法院会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进行重新鉴定、勘验或补充调查。
告知复庭时间
审判长会在宣布休庭时告知当事人复庭的时间。如果休庭后需要择日宣判,也会告知领取判决书的时间。
休庭结束后的恢复审理
休庭结束后,审判长会宣布恢复审理,并继续案件的审理程序,直至案件审结。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五条和第一百九十六条,合议庭对证据有疑问的,可以宣布休庭,并对证据进行调查核实。
综上所述,法庭休庭是为了处理庭审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情况,确保审理的公正和顺利进行。休庭期间,法院会进行必要的调查和核实工作,并在休庭结束后继续审理,直至案件审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