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进入破产程序主要有以下三种法律路径:
债务人或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
债务人在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权人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但不可以提出和解申请。
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申请破产清算
企业在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情况下,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
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发现作为被执行人的企业法人符合《企业破产法》第2条规定的,应当及时询问申请执行人之一或者被执行人是否同意将案件移送破产审查并释明法律。
法律文件与申请流程
法律文件:包括破产申请书、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等法律必需文件。
提交申请与法院审查:律师将代表企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破产申请及相关材料,法院将对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确认是否满足破产条件。
受理与公告
受理与公告:一旦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将指定破产管理人,并通过公告通知所有债权人申报债权。律师在此阶段需协助管理人进行债权审核、资产评估等工作,确保程序的公正性和效率。
债权人会议与破产程序执行
债权人会议:律师将代表企业或其债权人参与债权人会议,就债务清偿方案、资产处置等核心问题进行协商。根据会议决议,执行破产重整或清算程序。
程序终结与后续事宜
程序终结:完成债务清偿或资产分配后,律师需协助企业向法院申请破产程序终结,并处理企业注销、税务清算等后续事宜,确保企业能够有序退出市场。
债权人索赔的法律流程
债权申报:债权人应在法院规定的申报期限内,向破产管理机构申报债权。申报时,债权人需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如合同书、欠条等,以证明债权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债权审核与确认:破产管理机构会对债权人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核与确认,确保债权的数额、性质以及是否存在担保等情况。
制定财产分配方案:破产管理机构会根据企业的资产状况和债权情况,制定财产分配方案。分配方案会明确破产财产的分配顺序和比例。
债权人会议表决:财产分配方案制定完成后,会提交债权人会议进行表决。如果方案获得多数债权人的同意,则可以通过执行。
其他注意事项
管辖法院:破产案件一般归债务人营业所所在地的法院管辖;无营业所的,归债务人普通审判籍所在地的法院管辖;无营业所与普通审判籍的,归债务人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程序转换:破产程序包括和解、重整和破产清算三种,当事人之间存在一定的可转换性。例如,债务人在进入重整程序或和解程序后,可以在具备破产法规定的特定事由时,经破产宣告转入破产清算程序。
以上是破产程序的法律路径和相关步骤,具体操作中需严格遵循相关法律规定,确保程序的合法性和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