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离职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提前申请
正式员工辞职需提前30天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试用期员工需提前3天申请。
离职面谈
员工将书面《辞职报告》交到人事行政部,人事行政部进行离职面谈,了解离职原因并记录。
办理手续
离职员工填写《离职手续表》,并交部门负责人签字,部门主管以上岗位需经总经理签字。
离职员工所在部门的助理收回工作证、员工手册、工作服、办公用品等,并确认上交无误后签字确认。
财务部检查离职员工与公司在财务上是否有拖欠,如有拖欠当场清还,无拖欠则由财务部在离职手续表上签字确认。
离职决定
人事行政部向员工出具“关于与XX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
社会保险与公积金
人事行政部安排人员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备案手续,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中止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同时封存离职员工的公积金。
工作交接
离职员工与同事交接相关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和完整性。
领取离职证明
人事行政部在办理完所有手续后,向员工开具离职证明,以证明员工已从公司离职。
档案归档与工资结清
人事行政部将离职员工的档案重新归档,并结清工资。
建议:
员工在离职过程中应确保所有手续和交接工作都按照公司规定办理,以便顺利离职并保持良好的职业记录。
如果离职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建议及时与人事行政部或上级沟通,确保流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