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对调公务员的程序如下:
原单位沟通
首先,您需要与原单位进行沟通,确定是否支持对调,并获得书面同意。
申请材料
向目标单位提出对调申请,并提供个人简历、工作经历、职称等相关证明材料。
目标单位审核
目标单位审核申请材料,如果符合条件,则发出对调通知书。
签署对调协议
双方签署对调协议,并报经原单位和目标单位的上级机关批准。
办理调动手续
办理跨省公务员调动手续,包括取消原单位的人事档案,办理目标单位的入职手续等。
新单位工作安排
完成调动手续后,按照新单位的工作安排开始工作。
此外,跨省调动还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接收单位需将材料交给省人事局审批,并由接收单位向现单位递交商调函。
现单位同意后需报当地人事局批准,商调函上“同意”要有两个章:人事部门和单位主管部门。
商调函发回接收单位核准后,人事局正式发调函调动档案,调档案完毕后在编制办注册,随时接受通知准备报道。
跨省调动工作由省组织、人事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涉及行政空缺编制和双方单位的同意。
建议在办理跨省对调时,详细咨询目标单位和所在地的人事部门,确保所有材料和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以顺利完成调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