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审问程序怎么写

时间:2025-01-28 07:03:12 单机游戏

开庭审理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阶段:

开庭准备

书记员核实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

审判长宣布开庭,传唤被告人到庭,并查明被告人情况。

身份核查与权利义务告知

法官核对当事人身份,询问对对方身份有无异议。

审判长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是否要求回避。

法庭调查

当事人陈述:原告宣读诉状,明确诉讼请求;被告发表答辩意见。

证人作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出示证据:双方出示证据,对方可对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提出质疑。

质证:法官询问双方对证据的异议,并进行质证。

法庭辩论

辩论阶段:上诉方发言,被上诉方答辩,互相辩论,最后征询意见。

调解:争取调解,调解不成的,宣判。

最后陈述

双方当事人陈述最后意见。

裁判书制作与庭审结束

审判人员针对本案事实单独审阅,进行补充送达嗣后立案审理,制作出准确的裁判书。

审判长根据情况,可以向参加庭审的当事人和其他出席人员进行解释,并宣布庭审结束。

建议:

提前准备:预判法官可能询问的问题,准备简洁明了的回答。

灵活应对:如遇突发问题,保持冷静,避免慌乱作答。

互相发问:提问时预判对方回答是否对己方有利,避免给对方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