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的程序如下:
提交申请
借款人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并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提交所需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已婚者提供)、购房合同、公积金缴存证明等。
贷款初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借款人的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等进行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
房屋评估 (如适用):借款人持《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到指定的评估机构对所购房屋进行价值评估,评估费用一般由借款人承担。
贷款审核
借款人携带《评估报告》和初审材料,再次来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进行贷款审核。审核通过后,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会开具《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
办理担保手续
申请人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按照自己选择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手续。如果选择抵押+保证的方式,保证人应该出具书面的担保函;如果选择抵押+保险或第三人保证的方式,则需要到保险公司投保或到担保机构办理委托担保手续。
划款手续
申请人持担保后的抵押合同等材料,到房地产管理处办理抵押登记;持登记后的抵押合同和公证书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领取划款通知书,最后持划款通知书到指定银行办理划款手续。
借款人按照规定的方式按时归还借款。
建议在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详细了解当地的公积金贷款政策和额度,确保自己符合贷款条件,并准备好所有必要的申请材料。此外,由于公积金贷款的流程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取更详细的信息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