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案件的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申请执行的条件
当事人必须拥有生效的法律文书,如判决书、调解书或裁定书等,这些文书确定了具体的执行内容。
申请人必须是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
申请执行的期限通常在法律规定的时间范围内,一般为两年。
准备申请材料
提交申请执行书,其中应明确申请执行的事项、标的金额、被执行人的基本情况等信息。
提供生效法律文书的原件及复印件,确保其真实性和有效性。
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明,如身份证、营业执照等,以证明申请人的主体资格。
如有可能,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这有助于加快执行进程。
进入执行程序
一旦执行案件立案,法院将采取一系列执行措施,如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冻结、扣划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查封、扣押被执行人的财产等。
发出执行通知和报告财产令,要求被执行人履行法律确定的义务并报告财产及近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通常会先电话通知被执行人来领取,若被执行人不主动领取,则通过邮寄送达。
进行网络查控,立即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包括银行(含网络银行)存款、动产、工商登记、股票、公积金、理财保险等信息。其中,银行存款、股票、理财保险等是可以立即冻结的。
查证执行资产线索
法院执行局在收到案件材料后规定期限内,应通知申请执行人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状况或财产线索。
申请执行人如能提供明确、具体的财产状况或财产线索,法院执行局应在申请执行人提供后5日内进行查证、核实。
若申请执行人无法提供或提供困难,需人民法院进行调查的,法院执行局应在申请执行人提出调查申请后规定期限内启动调查程序。
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如果被执行人在指定的履行期间内存在转移、隐匿、变卖、毁损财产等情形,人民法院在获悉后应立即采取控制性执行措施。
对于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法院会根据财产类型的不同采取相应的处置方式,例如通过司法拍卖进行变价。
执行结束
如果被执行人履行了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执行程序结束。
如果被执行人未履行义务,法院可以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取收入、查封、扣押、拍卖被执行人的相关财产等措施,以强制其履行义务。
以上步骤概述了执行案件的基本流程,具体操作中可能会有所不同,需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当地法院的规定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