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账不还的法律程序主要分为两种方式:起诉和申请支付令。以下是具体的操作流程:
方式一:起诉
确定管辖法院
原告可以选择在被告的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可以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若两者都较远,原告也可以选择在自己的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写起诉状
起诉状应包含以下内容:
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方式等)。
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起诉状应当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整理证据
准备证据资料,制作证据清单。证据应包括:
借款合同、借条、收条、付款凭证等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文件。
微信、短信聊天记录、电话录音等借款合意证据。
转账记录、银行流水等支付凭证。
立案
将起诉状和证据提交至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立案。法院立案庭会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办理立案手续,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将裁定不予受理。
交费
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有困难,可以申请减、缓、免交,但需在预交期内提出书面申请,逾期不交将按自动撤诉处理。
等候审理判决
立案后,法院将安排开庭时间,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一般案件6个月审结,若6个月不能审结,经法院院长批准可延长6个月。结案后需到法院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
执行判决
如果判决生效后,被告仍未履行还款义务,原告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手段包括查封房产、冻结银行账户、限制高消费等。
方式二:申请支付令
提交申请
债权人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法院申请支付令,申请书应明确请求给付的金钱或有价证券的数量,并提供相关的事实和证据。
法院审查
法院在受理申请后,会进行形式审查。如果债权债务关系明确且合法,法院会在一定期限内发出支付令。
债务人提出异议
如果债务人在收到支付令后提出书面异议,并且异议成立,那么支付令程序将自动转入诉讼程序,法院将对债权债务进行实质审查并作出相应判决。如果债务人未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债权人可以依据支付令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建议
充分准备证据:在起诉前务必准备好所有相关证据,确保证据完整、真实、合法。
咨询专业律师:在起诉前可以咨询专业律师,获取更详细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及时跟进:在诉讼过程中,保持与法院的沟通,及时跟进案件的进展情况。
通过以上步骤,可以有效地走通欠账不还的法律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