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评实施程序可以根据不同的场景和需求有所调整,但一般应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自评计划
由安委办或相关负责部门编制安全标准化工作自评年度计划,报分管安全负责人批准。
确定自评的范围,确保覆盖所有相关部门。
成立自评组
自评小组组长由安全生产标准化组长担任,成员由标准化工作小组成员组成。
自评员需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承担自评工作。
自评准备
自评小组组长制定自评实施计划,召开自评会议,安排自评分工。
各自评小组根据分工编写“自评检查表”,检查表应涵盖标准化评审标准中与被检单位有关的所有内容。
自评前,应对自评小组成员进行检查表的使用培训。
将自评计划和各部门检查表发给受评部门,受评部门做好工作安排及自评前的准备。
自评实施
首次会议由自评组长主持,参加会议人员为自评组全体成员和受评部门负责人。
自评组长说明自评目的、范围、方法及日程安排,介绍自评组成员及分工,征求受评部门对自评工作的意见。
现场自评,自评小组按计划进行自评,自评人员按照检查表的项目逐项检查,记录自评结果。
末次会议由自评组长主持,公司领导、相关部门及自评全体成员参加,汇报自评结果,提出改进建议。
自评报告
自评报告由自评组长编写,对自评情况进行概述。
报告应客观、全面地反映组织的实际情况,提出建议和改进措施,归纳和总结出组织的优点和缺点。
反馈与改进
将自评报告反馈给组织内外相关人员,接受各方的反馈和建议。
根据反馈和建议,制定改进计划,执行改进措施,确保组织的不断成长和发展。
监督改进措施的执行情况,评估改进成果,不断完善自评工作的流程和方法。
通过以上步骤,可以确保自评工作有序进行,全面反映组织的实际情况,并为后续的改进工作提供有力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