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程序公正是指司法活动过程中,各项程序性事项按照法律规定进行,以确保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得到保障,实现过程上的公正性。司法程序公正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审判程序的公开性:
审判活动应当公开进行,法院在审判过程中必须公开审理和公开宣判,确保公众对司法活动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增强司法制度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立案、审理、判决的完整性:
从立案到审理再到判决,有一套完整的司法程序。立案应严格依据规定,审理过程要对证据去伪存真,组成逻辑严密的证据链,以还原案件真相。
当事人诉讼地位的平等性:
司法过程中,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应当平等,司法活动应严格依据诉讼法进行,确保各方当事人的权利得到平等保护。
禁止非法手段:
司法过程中应严禁刑讯逼供,保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合法权利,体现法治精神和人权保护。
结果的公正性:
司法结果应体现公平正义,法律适用准确,案件事实清楚,裁判结果公正,有效解决案件纠纷,惩罚违法者,救济受害者。
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的结合:
司法公正既包括程序公正,也包括实体公正。程序公正保障过程上的公正,实体公正保障结果上的公正,二者共同构成司法公正的基本内容。
司法决定的终局性:
司法决定具有终局性,权利的最终救济和纠纷的最终解决在司法环节。司法不公会对社会公平正义带来致命破坏。
司法人员的公正对待:
司法人员应在审理案件过程中正当、平等地对待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确保司法活动的公正性。
通过以上几个方面,可以看出司法程序公正是现代法治国家司法活动的基本要求,它体现了民主、法治、人权和文明的精神,也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