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事由及程序应当遵循以下步骤和要点进行撰写:
明确征收事由
征收土地通常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例如建设交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重大能源项目等。
政府部门会根据城市规划、经济发展需求等因素确定具体的征收项目。
发布拟征收公告
一旦确定征收项目,政府会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告知被征收人及相关利益方土地即将被征收的情况。
公告内容一般包括征收范围、目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等。
土地现状调查
征收部门会组织专业人员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等情况进行详细调查。
被征收人应积极配合调查工作,确保调查结果的准确性,并对调查结果进行核对。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为了确保土地征收工作的顺利进行,减少可能出现的社会矛盾和不稳定因素,政府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评估内容包括征收项目对被征收人生活的影响、可能引发的矛盾纠纷以及应对措施等。
拟定征收补偿方案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和相关法律法规,征收部门会拟定征收补偿方案,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等具体标准和支付方式。
补偿方案会充分考虑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确保被征收人能够得到合理的补偿。
公布征收补偿方案并征求意见
拟定的征收补偿方案会向社会公布,征求被征收人和公众的意见。
如果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报批征地补偿方案
拟定征收补偿方案后,需要报市或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并报省级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备案。
实施补偿,交付土地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并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对于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强制执行
对于拒绝签署安置协议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征收委员会应当依法对其进行强制征收。
通过以上步骤,可以确保征收事由及程序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减少社会矛盾,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