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遇到征地不走程序的情况,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处理:
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对于征地行为有异议者,首先可以向有关人民政府或房屋征收部门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这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救济途径之一。
提起行政诉讼
如果对行政复议的结果不满意,可以继续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这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另一种救济途径。
举报违法行为
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向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举报违反征地程序的行为。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及时核实、处理,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监察。
拒绝办理征地手续
被征收人可以暂时拒绝办理征地手续,直到征地程序依法完成。这是被征收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一种手段。
申请裁决
如果被征收人与征地部门在征收补偿方案上无法达成一致,可以申请由土地征收管理部门进行裁决。如果裁决结果仍不能解决问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途径维权
可以通过法律手段合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这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明确规定的救济方式。
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如果相关部门未依法公布相关征收信息,被征收人可以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公开土地征收预公告、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批复文件等材料。如果相关部门未履行信息公开义务,可以进一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签订征地补偿合同
征地应当与当事人签订征地补偿合同。如果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另一方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综上所述,面对征地不走程序的情况,被征收人可以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举报违法行为、拒绝办理手续、申请裁决、法律途径维权、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以及签订征地补偿合同等多种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建议尽早咨询专业律师,以便更有效地进行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