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景区改名的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提交申请及相关材料
申办人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地名命名或更名申请书,内容包括申请区域的位置、范围、建设规模、建设功能、原有地名情况,以及申报名称及含义。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申报地域的地形图,并在图上用红笔标出用地范围。道路、立交桥需报线位图。
申报地域建设规划平面图或道路建设规划图。
非产权的相关单位申报建筑物名称时,须征得产权单位同意,出具相关材料。
命名登记表或建筑物名称登记表。
受理与审核
材料符合标准的,必须即时受理,填写“地名立案表”,将“地名立案表”第一联(受理单)交申办人作为领取“地名命名、更名通知书”或“建筑物名称核准证”批准文件的凭证。将第二联和申报材料顺序装袋,填写移交单,转审核人员。
材料不符合标准的不予受理,但必须即时将所需补齐补正的全部内容、要求及申办的相关权利、投诉渠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办人,同时向主管副处长备案。
审批
县级行政区域范围内的自然地理实体名称的命名、更名,由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所在地地名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
公告与实施
获得批准后,应及时公告新的景区名称,并按照相关规定实施变更。
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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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马鞍岭生态旅游景区将于2024年10月29日正式更名为 马鞍岭生态旅游景区。此次更名旨在促进景区进一步发展,提升景区影响力、吸引力,凸显特色旅游资源,为日后建设更高水平旅游景区打下基础。感谢广大游客朋友们对景区的关注与厚爱。
特此公告!
马鞍岭生态旅游景区
202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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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以上步骤和示例,旅游景区可以顺利完成更名程序,以更好地吸引游客并与市场需求相匹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