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预售程序流程如下:
提交申请
申请人向相关部门提交申请,并递交所需的申请材料。
窗口受理人员审查材料是否齐全,若不齐全则开具《退件通知单》并退还所有资料;若材料不齐全,则出具《补件通知单》并告知需要补充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受理申请
如果所提交的材料符合法律规定且齐全,窗口办理人员将为申请人出具《收件收据》,并将所有材料转交给审批科进行进一步的审核。
初步审核
审批科的经办人员将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并填写《商品房预售备案登记表》。
完成后,他们会将材料呈报给科领导进行最终的审核。
审核批准
经过审批科负责人的仔细审核,若确认申请符合条件,便会在《商品房预售备案登记表》上加盖备案章。
领取结果
申请人可以凭借之前收到的《收件收据》,前往相关部门领取已经加盖了备案章的《商品房预售备案登记表》。
建议:
申请人应确保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避免因材料问题导致退件或补件。
在提交申请前,建议提前咨询相关部门,了解具体的申请要求和流程,以确保申请过程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