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辞职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以确保交接过程的顺利进行,并维护学校的正常运营。以下是教师辞职程序的一些关键步骤:
提前通知
非试用期教师: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学校。
试用期教师:提前3天通知学校。
辞职报告的撰写
报告内容应包括辞职原因、离职日期等关键信息,并保持内容简洁诚恳。
工作交接
整理教学资料,如教案、学生成绩记录、教学课件等,并系统分类。
与接手教师详细沟通教学进度、学生学习情况及班级管理注意事项。
归还学校的办公设备、实验器材、教材教具等财物,并清理个人物品。
审批环节
辞职报告首先提交给年级主任或学科组长等直接领导,他们会初步审核报告。
经部门领导同意后,报告转至学校人事部门,由人事部门审查相关文件。
办理交接手续
返还或上交学校的教学设备或资料,确保相关工作顺利转交给接手人。
办理档案转移手续,将档案调至新单位。
工资和赔偿问题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
如果教师未办理交接而突然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可以向劳动者追偿。
其他注意事项
教师在辞职过程中应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泄露学校机密或带走学校资源。
处理专项培训的违约金问题,按协议约定承担相关费用。
通过以上步骤,教师可以顺利完成辞职程序,确保交接过程的顺利进行,并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建议教师在辞职前仔细了解相关规定,并与学校保持良好沟通,以确保辞职过程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