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施工报批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领取并填写相关表格
在消防局建审科或收文室领取《建筑防火设计申报审批表》(以下简称《申报表》)和《消防产品选用检验呈批表》,并如实填写所需内容,加盖公章。
提交申报材料
将填写好的《申报表》和《消防产品选用检验呈批表》及相关图纸、资料(如施工图纸、材料检测报告等)提交给消防部门进行审查。
消防部门审核
消防部门在接到申报材料后,将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核内容包括资料齐全性、设计合规性等。
现场检查和测试
审核通过后,消防部门会安排现场检查和测试,以确保施工符合消防规范。
验收和出具意见书
现场检查和测试合格后,消防部门将出具消防验收意见书,并在七日内签发《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合格证书》(由局长签发)。
移交和后续管理
签发《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合格证书》后,工程移交消防局相关防火科管理,遗留问题由上述科队依照验收意见书跟踪监督落实。
建议
提前准备:确保所有图纸、资料齐全,并提前预约消防部门进行现场检查和测试。
咨询专业单位:在申报过程中,如遇到不确定的问题,可咨询专业的消防设计或施工公司。
严格按照流程操作:每个步骤都应严格按照规定执行,避免因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规范而延误申报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