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确认程序是依据双方当事人的申请,对当事人在诉讼程序之外达成的调解协议进行自愿性、合法性的审查,并赋予其强制执行力的非诉程序。以下是进行司法确认程序的主要步骤:
提出申请
当事人应当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申请可以以书面形式或者口头形式提出,以口头形式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笔录,并由当事人签字、捺印或者盖章。
提交材料
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司法确认申请书、由调解组织或调解员确认的调解协议以及主要证据材料和当事人的身份信息、联系方式等。
如果未及时提交上述材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应当要求当事人限期补交。
法院受理
法院收到申请后,会在三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受理后,会在十五日内审查完毕,作出是否确认的裁定。
审查与裁定
法院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如果材料符合法定的条件,就会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确认裁定。
裁定确认调解协议有效后,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作出确认裁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效力
一旦裁定生效,调解协议就拥有了与判决书完全相同的法律效力。
建议
在申请司法确认前,确保调解协议的内容合法、真实且表达清晰明确。
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申请材料,以避免因材料不齐全而被要求补交。
选择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申请,并按照法院的要求及时跟进申请进度。
通过以上步骤,可以顺利完成司法确认程序,赋予调解协议法律效力,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