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可行性研究
划转双方应进行可行性研究,明确被划转企业的情况、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规定、被划转企业主业与划入、划出方企业主业和发展规划的关系、被划转企业的财务状况及或有负债情况等。
内部决策
划转双方应在可行性研究的基础上,按照内部决策程序进行审议,并形成书面决议。具体审议程序依据《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 证监会令第19号)和《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发产权〔2005〕239号)。
报请本级政府同意
国企之间股权无偿划转需取得双方全体股东的一致同意,并按照《关于促进企业国有产权流转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14〕95号)第三条的规定执行。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国资委在获得本级政府授权后,代表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股权无偿划转事宜需取得本级政府同意。
签订无偿划转协议
在完成上述步骤后,划转双方应签订无偿划转协议,明确划转的具体事项和双方的权利义务。
报批申请
最后,划转双方应将无偿划转协议及相关材料逐级报送相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获得授权的集团公司,并按照规定履行相关程序、报送相关资料进行审批。
建议:
在进行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时,务必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要求进行操作,确保程序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划转过程中涉及多个部门和单位的,应加强沟通协调,确保信息的及时传递和工作的顺利进行。
重视可行性研究和内部决策,确保划转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