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地拆迁程序通常包括以下步骤:
预公告
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内容包括征收范围、征收目的、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等。预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以确保社会公众知晓。
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调查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等,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
对征收土地的社会稳定风险状况进行综合研判,确定风险点,提出风险防范措施和处置预案。
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根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和土地现状调查情况,组织相关部门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方案应包括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方式和标准、安置对象、安置方式、社会保障等内容。
方案公告及登记
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进行公告,公告期间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在公告规定的期间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听证
组织被征地的村民听证,对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有异议的,应告知被征地相对人有权提出听证申请,并依法组织听证。听证材料应作为报批的必备材料归档上报。
审批和公告
拟定“一书四方案”(即一书: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四方案: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地方案、供地方案)并上报审批。
经依法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布征地公告,公告应包括征地范围、面积、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安置途径以及征地用途等内容。
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批准后,应按法律规定的时限向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时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用。
实施补偿安置方案并交付土地
落实征地补偿、安置资金,实施补偿安置方案并交付土地。确保被拆迁人员的顺利搬迁和安置。
建议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各步骤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确保程序的合法性和透明度,充分保障被征地拆迁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