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级行文程序如下:
特殊情况:
越级行文通常用于特殊紧急情况,如严重自然灾害等,逐级上报可能会延误时机,造成更大损失的问题。
多次请示未果:
如果下级机关向具有隶属关系的上一级机关请示多次,长期未能得到解决的问题,也可以采用越级行文。
争议无法解决:
当隶属下级机关与上级机关之间存在争议而无法通过正常渠道解决时,越级行文可能是一个选择。
上级交办事项:
如果上级机关明确交办并指定越级上报的事项,下级机关可以越级行文。
检举揭发:
对上一级机关或领导进行检举、揭发的问题,可以通过越级行文。
必要具体问题:
对于某些极个别的、必要的具体问题,也可以选择越级行文。
抄送:
在越级行文时,应将公文同时报给被越过的上级机关。
越级行文是一种非正常的行文方式,通常在没有上述特殊情况下不应轻易采用,因为它可能会打破正常的行政层级和沟通程序。在使用越级行文时,需要慎重考虑其必要性和可能产生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