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违建程序违法的情况,可以采取以下步骤:
立案调查:
政府执法机关在发现违法事实或接到举报后,应作出立案决定,并进行调查取证。这包括了解建筑物的位置、面积、用途、使用情况等,并取得相关的工程、用地、施工等许可资料。
通知当事人:
将违法事实告知违法当事人,并告知其享有复议和诉讼的权利。如果当事人要求听证,应举行听证。
作出处罚决定:
在调查终结后,如果确定建筑属于违法建筑且对城市规划的影响程度,执法机关应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于程序违建,可以限期改正并补办手续,同时处以建设工程造价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对于实质违建,则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可以没收实物或违法所得,并处10%以下的罚款。
催告与拆除: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既不复议、不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应依法作出强制执行公告,并强制拆除违法建筑。在强制拆除前,应先通知当事人自行拆除,并在当地张贴公告,确保程序合法。
法律救济:
如果执法部门未按程序直接强制拆除,即使该房屋经规划部门认定确属于违建,该行政行为也是不合法的。当事人可以申请确认行政行为违法并申请行政赔偿。
通过以上步骤,可以确保违建程序违法得到合法、公正的处理,既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又保障城市建设的有序性。建议违建当事人积极配合执法机关的调查和处理,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