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主要阶段:
起诉阶段
原告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明确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等。
法院收到起诉状后,会在规定时间内决定是否受理案件。如果受理,会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等相关材料。
受理阶段
法院对起诉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并通知当事人。
不符合立案条件的,裁定不予受理。如果对裁定驳回起诉不服,当事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审理前的准备阶段
给被告送传票,被告提出答辩状,双方交换证据,法院允许自行调解。
法院可能会根据案件情况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
开庭审理阶段
法院按照法定程序组织开庭,双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
在法庭上,双方可以进行陈述、举证、质证和辩论等活动。
法庭会根据双方的表现和证据情况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判。
裁判阶段
法院根据审理情况,依法作出判决、裁定或调解等裁判结果。
如果是判决,会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如果是裁定,会对诉讼中的某些程序问题作出决定;如果是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并由法院制作调解书。
执行阶段
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裁判结果,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会采取相应的执行措施,确保裁判结果得到执行。
在整个司法程序中,当事人应当依法行使自己的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程序和法律规定,积极配合法院的工作,以保障司法程序的公正、公平和高效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