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名的程序如下:
未成年人改名
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提供相关证明,如户籍证明、学校证明、出生证明等。
如果父母离异,只需监护人一方同意即可更改。
成年人改名
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提供相关证明,如户口本、身份证、无犯罪记录证明等。
具体流程步骤:
准备材料
改名申请书。
同意变更更正的声明。
户口本、身份证。
无犯罪记录证明(14周岁以上)。
相关单位出具的准予变更证明(如适用)。
提交申请
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提交申请。
填写《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
审批流程
派出所受理申请并进行初步审查。
所长签字批准。
公安局户籍科或分局审批(14周岁以上可能需要)。
局长签字批准(如适用)。
办理新身份证
审批通过后,派出所会发给新名字的临时身份证。
等待正式身份证下发。
注意事项:
改名申请一般需要三个月内完成变更登记。
未成年人改名需要父母或监护人提出申请。
成年人改名由本人提出申请。
改名过程中可能需要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结婚证、离婚证等(如适用)。
以上流程仅供参考,具体操作可能因地区和政策有所不同,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公安机关获取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