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用房出租程序如下:
公示可出租房源:
出租方需将可出租的办公用房信息进行公示,以便有意向的单位或个人提出租赁申请。
单位或个人提出申请:
有意向租赁办公用房的单位或个人向出租方提交租赁申请。
科室审核,处领导审批:
出租方内部科室对申请进行审核,并由处领导进行最终审批。
通知办理手续:
审批通过后,出租方通知申请单位或个人前来办理租赁手续,并到校财务交押金。
签订租赁合同:
申请单位或个人凭校财务押金收据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领取钥匙。
登记备案:
租赁合同签订后15日内,租赁双方应将合同送至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未经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
其他约定:
如有三个及以上单位或个人申请租用同一房源,则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按程序招标并公示中标结果。在租赁合同中,应明确约定是否允许转租、装修事宜以及租赁期满后的处理方式等。
建议:
出租方应确保房源的合法性和所有权或使用权,并在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各项条款,以保障双方权益。
承租方在签订合同时应仔细阅读合同内容,确保了解所有细节,特别是关于租金、押金、租赁期限、装修和转租的约定。
双方在签订合同后,应及时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以确保合同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