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标程序的开标顺序通常遵循以下步骤:
宣布开标纪律:
在开标前,主持人会宣布开标的相关纪律和要求,确保开标过程的公正和透明。
确认投标人代表是否在场:
主持人会确认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是否到场,以确保所有相关方都能参与和监督开标过程。
公布招标文件的接收情况:
主持人会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宣布相关人员:
主持人会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的姓名,确保所有参与开标的人员都明确自己的职责。
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
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主持人会按照投标文件递交的先后顺序或其他方式确定开标顺序,并宣布开标顺序。
唱标:
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主持人会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确认开标记录:
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会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确保开标过程的记录真实、准确。
开标结束:
在上述步骤完成后,主持人会宣布开标结束。
建议在开标过程中,确保所有步骤都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以保证开标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同时,投标人应积极参与并监督开标过程,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