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评选工作程序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申报
员工可以自愿申报或由部门领导推荐。
申报材料应包括个人总结、业绩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确保真实有效。
评审
总经办部门或相关部门负责对申报员工的工作表现和业绩进行综合评审。
评审过程中可以参考公司下发的《综合标准评分表》等文件,对员工绩效进行量化评定。
公示
评审结果应在公示期内接受全体员工监督,确保评选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公示期通常为两天,期间员工可以提出异议或反馈。
奖励
公示期满后,对评选出的优秀员工进行表彰和奖励。
奖励形式可以是现金奖励、荣誉证书或其他形式的表彰。
上报时间
评选工作应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开始,申报材料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过期将视为放弃评选。
其他注意事项
评选过程中应注重对客观优秀事迹的收集和验证。
评选领导小组成员应由公司管理层各级领导组成,确保评选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评选结果需报公司党委会研究确定,最终确定获奖名单。
通过以上步骤,可以确保优秀评选工作程序公平、公正、透明,从而激励员工积极工作,提升公司整体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