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都是政府为支持教育发展而设立的基金,它们通常随税收一起征收,用于教育事业。以下是有关这两种附加费减免政策的要点:
教育费附加
由中央政府制定政策。
规模较大。
对小规模纳税人和小型微利企业有特定的减免政策。
地方教育费附加
由地方政府制定政策(可能需要财政部备案)。
规模相对较小。
通常不单独规定减免政策,但会有特别减免规定应对特殊情况。
减免政策
对于小规模纳税人和小型微利企业,存在特定的减免措施。
特定时期内,例如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地方教育附加减免。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一定条件下可享受地方教育附加的减征。
免征政策
月销售额或营业额在一定限额以下(如按月纳税的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不超过30万元)的纳税人可以免征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
该政策自2016年起实施,并延续至2027年底。
以上信息基于提供的参考信息,具体政策可能会有所更新,请以最新的官方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