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取得成本是指企业为取得合同而发生的增量成本,这些成本预计能够收回。具体包括以下几类费用:
销售费用:
包括销售佣金、包装费、展览费、广告费、商品维修费、预计产品质量保证损失、运输费、装卸费等。
直接费用:
包括耗用的材料费用、耗用的人工费用、耗用的机械使用费和其他直接费用。
间接费用:
主要包括临时设施摊销费用和企业下属的施工、生产单位组织和管理施工生产活动所发生的费用。
因订立合同而发生的费用:
例如建造承包商为订立合同而发生的差旅费、投标费等。
广告宣传费用:
包括广告费、宣传费、市场推广费等费用。
合同履行费用:
包括与合同履行直接相关的成本,如人工费、材料费、设备租赁费、运输费等。
合同管理费用:
包括与合同管理直接相关的成本,如合同管理人员的工资、差旅费、办公费等。
其他直接相关费用:
根据具体情况,还可能包括其他与合同取得直接相关的费用,如律师费、咨询费等。
货物成本:
企业签署交易合同后取得的财务科目成本,包括货物成本、人工成本、维护成本、存货成本等。
担保费:
企业为取得合同可能支付的担保费用。
物流费:
企业为取得合同可能支付的物流费用。
安装费:
企业为取得合同可能支付的安装费用。
营销支出:
企业为取得合同可能支付的营销支出。
这些费用在合同签署前支付,且预期能够在未来通过合同收入进行补偿。合同取得成本的会计处理方法主要有两种:资本化和费用化。增量成本,如销售佣金,应当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