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管控模式是指企业集团公司总部对下属企业实施的管理控制及资源的协调分配方式。按照总部不同的集权与分权程度,可以划分为以下三种管控模式:
操作管控型 (又称运营管控型):定义:
集团总部作为经营决策的中心和生产指标管理的中心,追求企业整体资源的集中控制和管理,直接管理集团的生产经营活动。
特点:总部对下属单位的同类管理领域进行频繁的协调和集中化处理,例如在财务、营销、研发、市场等方面。总部职能人员人数较多,规模庞大,从战略规划到具体业务执行几乎什么都管。
适用企业:适用于业务相对单一、对协同效应要求较高的企业集团,如生产制造型企业集团。
战略管控型 (又称战略运营型):定义:
集团总部在保持对关键战略资源控制的同时,将非核心业务委托给下属企业,实现集团整体战略目标。
特点:总部对下属企业进行战略指导和监控,确保集团整体战略的实现,同时保持对关键战略资源的控制。
适用企业:适用于具有一定多元化程度,但又需要在集团层面进行战略协调的企业集团。
财务管控型 (又称财务运营型):定义:
集团总部通过财务手段对下属企业进行控制,确保集团整体财务目标的实现。
特点:总部作为投资决策中心,以追求资本价值最大化为目标,管理方式以财务指标考核和控制为主。下属单位每年会被给定各自的财务目标,母公司关注的是下属单位的盈利情况和自身投资回报。
适用企业:适用于多元化程度较高、各业务板块独立性较强的企业集团,如大型投资集团。
这些管控模式各有优缺点,现实中,企业集团的内部管控往往是以一种模式为主导的多种模式的综合。企业应根据自身特点选择最适合的管控模式,并根据集团整体战略转型进行动态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