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业委会的主要职责包括:
执行业主大会决议和决定:
业主委员会作为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负责依法忠实履行职责,执行业主大会的决议和决定。
召集业主大会会议:
业主委员会负责召集业主大会会议,并向业主大会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的意见和建议,拟订选聘或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的议案,并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同时,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
业主委员会负责监督业主公约和管理规约的实施,确保业主遵守相关规定。
督促业主交纳费用:
业主委员会督促业主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包括专项维修资金。
组织和监督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和使用:
业主委员会负责组织和监督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和使用,确保资金用于物业共有部分的维修和更新。
调解物业管理纠纷:
业主委员会负责调解业主之间因物业使用、维护和管理产生的纠纷。
签署文件:
业主委员会主任或授权人员可以代表业委会签署发布文件和对外签约、申请等。
财务管理:
业主委员会负责审核和管理业委会的管理经费收支,确保经费使用的透明和合理。
团队建设和组织活动:
业主委员会负责业委会团队的建设,组织各种学习和团队活动,提升团队能力和水平。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业主委员会还需履行法律、法规规定或业主大会授予的其他职责。
综上所述,业主委员会的职责涵盖了物业管理的各个方面,旨在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促进社区的和谐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