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大学生参军入伍可以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一次性奖励金
毕业生每人不低于5000元,在校生每人不低于4000元。
学费资助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
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5000元。
服役期间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
义务兵家庭优待金
以湖南省为例,城乡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统一为每户每年不低于12000元,全国各地标准大同小异。
进疆进藏奖励金
经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规定,具体金额未详细列出。
应征期间待遇
享受“四优先”政策,即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考、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去向。
享受“免毕业实习”政策,上半年批准入伍的高职(专科)生,仅需再完成毕业实习(顶岗实习)即能够毕业的,入伍后毕业实习(顶岗实习)在部队完成,经兵役机关鉴定合格,出具《入伍实习鉴定表》,由所在学校审定达到毕业条件的,颁发毕业证书,享受应届毕业生入伍有关优惠政策。
服役期间待遇
可直接提干,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且取得相应学位的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6周岁,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以提干。
可以报考军校,全日制大专毕业生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本科层次招生考试,录入有关军队院校培训,毕业合格的列入年度生长干部学院分配计划。
可以保送入学,担任班长1年以上的党员,连续2年立三等功或1次二等功以上,且被战区级单位评为先进个人或军级单位先进典型或获得军队科技进步四等奖以上奖励的,可保送进入军队院校,毕业后担任军官。
优先选取士官,大学毕业生可优先选取士官,套改士官时,全日制大专毕业生可以直接转改中士第一年,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可以直接转改为中士第二年。
退役后待遇
保留学籍、免试专升本、军龄算工龄等多项优惠政策。
退役后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考试时,优先录取。
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
退役后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
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推荐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退役后可根据需要参照应届高校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手续。
这些优惠政策旨在鼓励在校大学生参军入伍,为国家和军队建设做出贡献,同时保障他们的权益和未来发展。建议有意参军的大学生详细了解并充分利用这些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