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地理范围
驰名商标:必须是全国相关公众所知悉的商标。
著名商标:只需为本省或本地相关公众所知悉的商标。
是否注册的要求
驰名商标:可能是注册商标,也可能是非注册商标。
著名商标:必须是注册商标。
认定机构和程序
驰名商标:由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或人民法院按司法程序认定。
著名商标: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定。
保护范围和力度
驰名商标:具有更广泛的跨类别保护,甚至能在跨行业或跨地域的情况下受到保护。
著名商标:保护范围相对较小,主要在特定地域内排除他人使用相似商标的权利。
宣传作用
驰名商标:根据《商标法》规定,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
著名商标:经认定的著名商标可以用在商品及其包装、装潢、说明书、业务函件、业务宣传上。
认定标准
驰名商标:必须达到全国相关公众知悉的程度。
著名商标:满足本省或本地相关公众知悉的程度即可。
综上所述,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在地理范围、注册要求、认定机构、保护范围、宣传作用以及认定标准等方面均存在明显的区别。企业在申请商标认定时,应根据自身情况和需求选择合适的商标类型进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