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一次性奖金的扣税公式如下:
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再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计算应纳税额
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
应纳税额 = 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 ×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
应纳税额 = (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 - 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 ×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注意事项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示例
假设小李在年底取得了45000元的奖金,选择享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政策。
计算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45000元 ÷ 12个月 = 3750元
对应的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
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 = 45000元 × 3% - 0 = 1350元。
因此,小李的年终奖需缴纳个税为13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