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开报道和司法判决,以下是一些因贪污受贿被查处的官员,按照贪污受贿金额排列:
徐长元,原辽宁省大连市金州新区管委会党工委书记,贪污金额约600亿元,被判无期徒刑。
张家慧,海南高院副院长,贪污金额约200亿元,被判18年有期徒刑。
蔡国华,恒丰银行董事长,贪污金额约103亿元,被判死缓。
武长顺,天津市公安局长,贪污金额约74亿元,被判死缓。
刘志军,铁道部长,贪污金额约40亿元,被判死缓。
李建平,呼和浩特开发区党委书记,贪污金额约30亿元,被判死刑。
赖小民,华融公司党委书记,贪污金额约17.8亿元,被判死刑。
张中生,吕梁市副市长,贪污金额约12亿元,被判死缓改无期。
这些官员的贪污金额巨大,严重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最终受到了法律的严惩。建议加强反腐败制度建设,加大监督力度,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