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 不等于工资,但它们在某种程度上具有相似性,具体关系如下:
定义与性质
生育津贴:属于五险一金中的生育保险,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用于保障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费用。
工资:是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应得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
支付主体与方式
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社保机构支付,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发放。
工资:由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劳动者。
法律保障
生育津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用人单位已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月工资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型收入。
差额处理
如果生育津贴高于职工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如果生育津贴低于职工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综上所述,生育津贴和工资虽然都是对劳动者在特定情况下的经济保障,但它们的性质、支付主体和方式有所不同。生育津贴是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而工资是由用人单位直接支付。在某些情况下,生育津贴可以视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但用人单位仍需确保生育津贴不低于职工本人的产假前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