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债交易规则如下:
市场交易时间
国债交易时间通常在工作日的上午9点到下午3点之间,与证券市场的交易时间一致。
交易场所
国债可以在证券交易所、银行间市场或者交易商进行买卖交易。
交易方式
国债可以通过线下柜台交易、电话交易、网上交易等方式进行交易。
交易单位
国债的交易单位一般是面值的整数倍,不同国家和地区可能会有不同的交易单位规定。
买卖价格
国债的买卖价格是按面值计算的,通常以千分之几的利率来表示,具体价格根据市场供需情况浮动。
资金结算
国债的资金结算通常是T+1,即交易当天达成交易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完成资金结算。
计息规则
国债可以提前支取,但提前支取与到期的利息计算方式有所不同。例如,储蓄国债投资者提前兑取国债按实际持有时间和相对应的分档利率计付利息。
价格变动单位
沪市国债价格变动单位为0.01元,深市为0.001元。
每笔申报限制
沪市最小申报数量为1手(1000元/手),最大为10万手;深市最小申报数量为10张,最大为100万张。
涨跌幅限制
国债交易不设涨跌幅限制。
佣金
国债交易需要支付万分之二的佣金。
交收规则
国债交易实行净价交易、全价交收的规则,即净价指不含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全价是指包含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
这些规则为投资者提供了较为全面的国债交易指南,有助于他们更好地参与国债市场。